记者 郭蕊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在组织第三方成本调查、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和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了部分可另收费一次性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三级公立和军队医疗机构手术类价格可上浮10%,其他公立和军队医疗机构的手术类最高价格按附件所列价格下浮10%-30%执行,本次调整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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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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