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齐鲁|山东近代的五处自开商埠

人文齐鲁 06-18 3057

山东自古就是工商业发达的地区,西周时,姜尚被封于齐地,建立齐国之初,便“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近代以来,由于山东有港口、铁路、运河的优势,加上商贸基础好,沿海和内陆开辟了很多商埠。这其中,前一阶段是受外界压力不得已为之,如1861年烟台在英国等的要求下辟为通商口岸,1898年青岛被德国强占,随即开埠等;后一阶段则是为谋求民族自强之路,主动顺应时代潮流,自主建立的商埠,如设立济南、潍县、周村、龙口、济宁各埠。

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六(1906年1月10日),山东巡抚主持仪式,宣布济南、潍县、周村开埠,广招华洋客商前来投资兴业。其实,两年前,以济南为首的三个自开商埠就开始申办了。

上世纪30年代的济南商埠经一路。


文|纪习尚

自开商埠是顺应时代需要

济南商埠的建立,和当时的国内大环境以及省内小环境是分不开的。

先看国内大环境,鸦片战争后,觊觎中国市场的列强以不平等条约的方式,逼迫中国开放了一系列通商口岸,称为“约开商埠”或“约开口岸”。如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南京条约》约定的“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又约开牛庄、登州、台南、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余个通商口岸。

英、法等国不仅在此增设海关,收取关税,夺取中国利权,还在商埠内租借土地,享有行政、立法、司法、警察等本应属于中国的权力。烟台就是一个例子,开埠后设立东海关,税务司长期由外国人担任,中国对海关的管理权旁落。

为此,清政府深为担忧:如果各国都来中国设立商埠,政府如何应付?

当时的有识之士也感叹:“一国数府,十国即数十府,岂非遍地通商?”既然对外通商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与其被动挨打,为什么不主动设立商埠,将利权、事权、主权都收归名下?自主设立商埠,已成为自上而下的共识。

1898年7月,光绪皇帝给各省将军、督抚的谕旨中,首先说明国际通例:“凡通商口岸,各国均不得侵占。”接着强调,以中国的现状,必须自开商埠:“现当海禁洞开,强邻环伺,欲图商务流通,隐杜觊觎,惟有广开口岸之一法。”

山东掖县人、曾任工部尚书的吕海寰也呼吁:“中外通商以来,各国用其开通门户之策,每次议约无不索开口岸,争设租界。将欲杜外人之觊觎,保自有之利权,非实广辟商场,由我自行开辟,不足以筹抵。”

光绪要求沿海、沿江、沿边各地调查本地情况,抓紧筹建商埠:“如有形势扼要、商贾辐辏之区可以推广口岸展拓商埠者,即行咨商总理衙门办理。”不过,由于商埠对区位、交通、人口、资金、贸易基础等硬件条件要求很高,加上当时局势动荡,虽然朝廷的呼声响亮,但应者不多。只有广西巡抚于1899年初申请将南宁辟为商埠,但筹建花了8年,到1907年才正式开埠。

胶济铁路促成山东三商埠

山东的三处商埠,虽然于1904年才开始申办,但批准、筹建较快,1906年就正式开放了。这与胶济铁路的营造是分不开的。

胶济铁路的工期进展很快。1899年9月在青岛开建,1901年4月修至胶州,1902年6月到达潍县,1903年下半年已修至周村,眼看就要抵达省府济南。当时,山东是德国的势力范围,随着铁路向西延伸,一些德国商人提出要求,在济南设立商行、货栈。

山东方面感受到了这种日益临近的危机:“胶济铁路不久修成,青岛德商欲来开行栈者日多一日,明禁而实不能禁。与其专利德商而他商无所与,不如由我自开商埠较为有益。”

为了抵制德国进一步染指胶济铁路沿线各重镇,将更多的主动权留给中国,1904年春,时任山东巡抚周馥与直隶总督袁世凯共同筹划自办商埠。同年5月1日,两人向朝廷共同递交《查明山东内地情形请添开商埠折》,请求批准济南等三地开埠。

在奏折中,周馥、袁世凯以“一拖二”的方式,申请开辟济南商埠,并将潍县、周村两处作为分埠。

济南商埠的优势,一是横、纵两条铁路干线即将在济南交会:“青岛建筑码头,兴造铁路,现已通至济南省城。转瞬开办津镇铁路(天津至镇江,后延伸至南京浦口),将与胶济之路相接。”二是原本就有黄河、小清河码头,水陆交会,“地势扼要,商货转输较为便利”。

同时,潍县和周村“皆为商贾荟萃之区,该两处又为胶济铁路必经之道”,济南、青岛之间的货物运输必然要经过两地,应该作为分关一并开辟。

正是因为形势紧迫,奏折递交半个月后,5月15日,清政府即批准了这个项目:“所有奏请在山东济南城外自开口岸,并迤东之潍县及长山县属之周村一并开埠作为分关一节,业经本部议复奉旨允准。”

之后,济南商埠以及潍县、周村两处分埠,便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建。

1905年2月25日,袁世凯等上奏《济南商埠开办章程》,共分定界、租地、设官、建造、税捐、经费、禁令、邮电、分埠等九条。其中“定界”条,将商埠的范围确定在济南西关外、胶济铁路以南:“东起十王殿,西至北大槐树,南沿长清大道,北以铁路为限。”商埠东西近2.5公里,南北约1公里,占地约4000余亩。

济南商埠内的银行。

同年农历十二月,袁世凯等又上奏两个章程。一是《济南商埠租建章程》十五条,强调济南商埠是自开商埠,具有完全主权:“作为自开商埠,与条约所载各处约开口岸情形不同,准各国洋商并华商于规定界内租地杂居,一切事权皆归中国自理,外人不得干预。”二是《济南商埠巡警章程》十四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个章程虽然以“济南”打头,但潍县、周村作为分埠,章程内容同样适用:“潍县、周村两分埠均照此章程办理,各事均归济埠统辖。”

以上三个章程,加上《济南商埠买地章程》的实行,标志着济南商埠以及潍县、周村两分埠基本具备了开通条件。于是,1906年1月10日,山东省举行了隆重的开埠礼,只不过这时创始人之一、原山东巡抚周馥已经调任他职,而由新任巡抚杨士骧主持。

上世纪30年代,济南商埠内的山东邮务管理局。


“官督商办”的龙口商埠

继济南之后,龙口也着手申办商埠。

龙口位于山东半岛北部,开埠有三大优势,一是交通便利,地处黄、渤海分界线附近,“扼渤海之中枢,为直鲁之锁钥”;二是贸易发达,“每当春秋之交,商货云集,贸易利市,诚天然之商场也”;三是与日本控制的旅顺、大连隔海相望,战略地位重要。因此,当局非常支持龙口开辟商埠。

不过,由于政府财政紧张,无力注入资金,与由官方主导的胶济铁路三商埠不同,只能采取“官督商办”的方式。

1914年2月2日,北洋政府下令龙口商埠开始筹办。商埠设立了兴筑公司(后改为完全商办的“龙口商埠兴筑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股款,负责各项建设事业。

至1915年10月,界址已经划定:北起沙岗,南至龙口旧村栅栏门外,东至北皂庄大道,西至北大圈西岬。各项工程也次第兴办,龙口正式开埠,原有的旧式码头也进行了升级。

1918年,在北大圈偏北一带建筑洋灰包铁筋(即钢筋混凝土)新式码头,预算大洋十二万元,于1919年7月31日竣工。

曾为中国自开商埠大声疾呼的山东人吕海寰,在龙口商埠的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吕海寰的出生地掖县,与龙口所在的黄县相邻,处在龙口商埠的辐射圈内,因此吕海寰对龙口商埠倾注了别样的热情。1917年6月6日,他被推举为兴筑公司董事会会长,作为兴筑公司的重要成员,推动商埠的建设。

龙口开埠后,发展很快。据1917年7月《申报》报道:5年前,商号不过百余家,现在已有杂货商70余家、客栈60余家、粮行50余家、行店十余家、轮船行3家、钱庄银行40余家,此外还设立有龙口银行。

历经周折的济宁商埠

与龙口商埠一样,济宁商埠也是由民间主导的商办商埠。济宁曾是京杭大运河上的重镇,津浦铁路修建后,又从兖州站引出兖济支路,抵达济宁。龙口商埠开辟并取得初步成果后,有经商传统的济宁商董也希望以龙口为样板,开辟济宁商埠,振兴地方经济。

但是,济宁开埠颇费了些周章。

1918年起,潘复、靳云鹗等济宁乡绅及工商界人士按照龙口自开商埠办法,发起筹设济宁商埠。1919年12月,向山东省政府递交了开办商埠的呈文。

延宕多时后,1921年6月30日,外交、内务、财政、司法、农商、交通六部以及税务处提交了开辟济宁商埠的呈文,一是济宁自开商埠的必要;二是界址拟划定在东关、南关外一带地方,靠近津浦铁路兖济支线路车站;三是开办资金,拟先由财政部垫发国库券二十万元,以资应付;四是征税事宜,拟参照济南商埠成例。

按照当时说法,济宁商埠“系仿照龙口商埠办理”,管理方面主要参照龙口。所以,1922年4月,山东省也相应修改了《商办济宁商埠章程》《租建章程》《购地章程》《建筑公司章程》等,并递交外务部。

1922年4月22日,济宁商埠获得批准,正式开始筹办。济宁商董们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

济宁商埠采取在全国发行有奖换股债券的办法,每股五元,共四万股,计划募集资金二十万元。1924年2月发行第一期,到当年7月,已发行至第七期,当期开出的中奖债券,分别由杭州、绍兴、宁波、上海等地的经募商号售出。之后,债券继续发行,但销售情况不尽如人意,《京报》等媒体甚至认为其是“变相彩票”。

资金难以到位,地方官员督办不力,加上天灾兵祸,济宁商埠的筹办工作停滞不前。1928年6月出版的《战地政务委员会公报》登载了《调查济宁商埠》一文,认为济宁商埠“筹办有年,曾经耗费巨资,迄无成效可观”,当局虽然有意继续“遴派干员,速行筹备”,但济宁商埠最终未如山东其他商埠一样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孔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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