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通讯员 郭会昭 翟文喆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构建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大保护”格局,8月7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五家集中管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铁路法院齐聚济南,共同举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建设活动。全国人大代表邵丽丽、省法院环资庭、山东黄河河务局水政处、部分高校法学院负责同志等特邀嘉宾以及部分央级、省市级媒体参加活动。
济南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对各铁路法院代表以及到场嘉宾、媒体表示欢迎,他在致辞中表示,济南铁路两级法院将积极落实协议各项内容,加强跨区域司法协同联动,形成全方位、一体化的司法保护格局,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签约活动由济南铁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主持。签约仪式上,集中管辖铁路法院共同签署了黄河流域环资审判集中管辖铁路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在新闻宣传、多元共治、业务交流、生态修复、执行协作、审判协作、信息共享七个方面达成协作措施共识,共同探索黄河流域省际合作和流域治理新路径。随后,五家铁路法院联合发布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聚焦深化协同、创新举措、普法宣传等八个方面,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黄河保护,共同开启黄河流域生态文明保护的新篇章。
特邀嘉宾现场作了点评发言。邵丽丽表示,将继续加强与铁路法院的联络交流,履行好代表职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建言献策。省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刘加鹏对共建活动表示肯定,要求济南铁路中院深化协作实效,加强与河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形成高院统筹指导、专门法院深耕细作的立体化协作格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水政处副处长薛剑表示,将积极响应倡议,在案件审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法院系统的协作配合,共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美丽画卷。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百灵教授、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崔晓表示,将在人才培养、案例研讨、课题研究等方面与法院加强合作交流,为协议机制落地、守护黄河安澜贡献力量。
签约活动结束后,集中管辖铁路法院召开了环资审判座谈会,深入研究协议落实措施,并就环资审判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作了交流分享,对预防性司法实践边界、替代性修复方式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与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衔接等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本次活动系沿黄铁路法院集中管辖环资案件以来首次建立黄河全流域性质的司法协作机制,对于贯彻最高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精神,助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具有积极意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全面落实协作协议各项内容,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同联动,共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济南铁路中院环资审判展厅、法院文化长廊等场所。
郑州铁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桓锐,西安铁路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琪轩,银川铁路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马立新,西宁铁路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惠,四家铁路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济南铁路中院各部门负责同志、济南铁路法院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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