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岗”蔓延,拿什么来遏制

洋葱快评 08-25 2491

媒体采访发现,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会设置3~10天的试岗期。临近试岗期结束,便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劳动者被“白用”后,想要通过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讨薪,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又会成为难题。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中,只有“试用期”,没有“试岗期”。但部分用人单位却发明了所谓“试岗期”,以“白用”劳动者,节省用工成本。这种“无薪试岗”现象,不仅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导致劳动者付出艰辛之后没有获得劳动报酬,而且,还容易错失其他就业机会。

比如,新闻中的李先生在哈尔滨某摄影工作室试岗第6天,被通知“你修的图质量不行,明天不用来了”,而且老板表示,“没达到要求就拿不到钱,之前几个修图师也是这样。”即“白用”修图师已成为一种习惯。再如,温女士应聘某教培机构也遭遇“无薪试岗”。类似信息在社交媒体上不少。

由于部分用人单位从“无薪试岗”中尝到甜头,其他用人单位看到“好处”,这种非法用工现象正在劳动力市场蔓延。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不仅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变成“白用工”,劳动力市场秩序也容易被搞乱。因此,决不能容忍“无薪试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消解市场正义,架空劳动法律。

那么,拿什么来遏制“无薪试岗”蔓延?据悉,有不少劳动者通过领导留言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渠道反映“无薪试岗”问题后,经有关部门协调,最终拿回工资或一定金额的试岗补贴。但还有不少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面临举证难,只能放弃维权。这给用人单位惯出了坏毛病。

因此,有必要针对“无薪试岗”打出“组合拳”。

首先,应通过完善劳动法律或者制定专门政策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实行“无薪试岗”,将其界定为非法用工行为,还要明确罚则。这不仅能对用人单位形成紧箍咒效应,也能提醒劳动者警惕“无薪试岗”,使用人单位“白用”劳动者的企图难以得逞。

其次,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部分用人单位之所以用“试岗”名义“白用”劳动者,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者太弱势,不懂得固定被侵权证据,也缺少应有的维权勇气。所以,要向劳动者精准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劳动者对“无薪试岗”避而远之;若被“白用”,要引导劳动者固定证据并积极维权。

再者,各级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人民法院,要对“无薪试岗”形成协同共治局面。比如,劳动监察要积极受理劳动者举报,依法依规介入调查处理,而不是推给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则要依法为劳动者撑腰,对用人单位作出惩罚性裁定,既要裁定其补足劳动报酬,也要赔偿相关损失。

另外,还应该根据行政查处、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的结果,将违法用人单位纳入用工失信黑名单进行公示,这既能提醒劳动者不要掉入被“白用”陷阱,也对失信企业是一种惩戒,使相关企业在引才等方面受到惩罚。也就是说,既然部分企业通过“无薪试岗”来节省钱,就应该增加其违法的成本。

简言之,劳动者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只要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用人单位就该支付劳动报酬,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而部分用人单位所玩的“无薪试岗”把戏,必须通过积极维权和有效整治,使其玩不下去。


作者:冯海宁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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