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银行副行长当网红”,别把犯罪经历当流量密码

洋葱快评 昨天16:23 2732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近日,一名自称民生银行某支行前副行长的男子肖某开通社交账号,通过讲述入狱前经历受到网友关注。记者注意到,该视频账号自 8 月 19 日上传第一条视频,截至目前共收获粉丝量 2.2 万。

落马银行副行长出狱后想当网红?这条 “捷径” 恐怕行不通。8 月 25 日下午,民生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将向上级反映情况。8 月 26 日上午,在某平台上,肖某的账号已变成一串数字,作品均被下架,且禁止关注。

事实上,这一现象并非孤例。此前,河北枣强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某、曾有 “最美通缉犯” 之称的卿某某等人,都曾试图将违法犯罪经历打造成流量密码,转向网红赛道,但最终遭到平台封禁。

诚然,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回归社会、重新就业的权利,社会应鼓励他们改过自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拿违法犯罪经历当噱头博取流量、不当获利。真正的 “重新开始”,是远离过去错误、靠诚实劳动立足,而不是继续消费人生污点,把坐牢当作卖点。

据报道,肖某当年入狱是因其参与了时任支行行长张某主导的特大金融诈骗案,该案涉及金额 27.46 亿元,曾震惊金融圈。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肖某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同时,肖某还受到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尽管银行后续承担了赔付责任,但肖某行为对金融秩序与社会信任的破坏是真实存在的。这样的人非但没有保持低调反省,反而公开炒作自己的 “前副行长” 身份和犯罪经历,本质上是在利用公众对 “金融内幕”“监狱生活” 的好奇心博取关注,是对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德的二次伤害。

无论一个人曾经身份如何,是公务员、企业管理者还是普通公民,在刑满释放后,都不能将违法犯罪经历视为可炒作、可贩卖的流量密码。把服刑经历当作谈资引流,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考虑过受害者和公众的感受吗?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内容极易向公众传递错误价值观。尤其对青少年而言,如果认为 “犯罪也能成为网红”“黑红也是红”,甚至可以通过讲述犯罪经历获利,将严重扭曲他们对法律、道德和成功的理解。正如法学专家所言,把犯罪经历娱乐化,会消解刑罚的严肃性,削弱法律应有的震慑与教育功能。

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环节,平台不应止步于 “接到举报才会处理” 的被动响应模式。依赖用户反馈的事后响应,恰恰反映出平台日常监管的不足和缺位。平台应真正肩负起主体责任,通过技术筛查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对以犯罪经历博流量等违规内容实现早发现、早处置,让此类触碰社会容忍底线的行为无容身之地。

说到底,网络空间不是 “猎奇者的乐园”,流量世界更不是 “道德的飞地”。我们乐见每一个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但坚决反对把犯罪当作资本、把污点当成光环。

作者:耳朵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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