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当这个时候,总能听到身边人关于参保缴费这样或者那样疑虑和误解:
“我身体好得很,一年到头连感冒都很少,这钱交了不就是白花吗?”
“一年400块,为什么参保费用又涨了?”
“缴了医保,结果一年没生病,一分没报,这不是亏了?”……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却触及医保制度运行的核心逻辑。今天想就这些问题,和大家聊一聊——
第一问:为什么居民要年年参保缴费?
不少人认为,既然医保是国家推行的民生工程,那就应该由政府全额买单,个人无需缴费。这种想法虽出于对减轻负担的期待,但从制度设计和国际经验来看,个人缴费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1.医保不是“免费午餐”,多多少少都得自己出点钱
纵观全球,无论是实行全民医保的英国、加拿大,还是采用社会保险模式的德国、日本,抑或是美国的Medicare和Medicaid项目,几乎所有国家的医保制度都要求参保人承担一定的缴费责任。这并非中国独有,而是基于医疗保险“风险共担、互助共济”基本原则的普遍实践。
以德国为例,其法定医疗保险(Gesetzliche Krankenversicherung, GKV)实行强制参保,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费率约为工资的14.6%,个人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在日本,国民健康保险(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也要求居民按收入和家庭情况缴纳保费。即便是英国的国民保健服务(NHS),虽然医疗服务“免费”提供,但其资金来源仍部分依赖于国民缴纳的国民保险税(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这些制度的共同点在于:个人缴费是获得医保待遇的前提条件。它不仅是资金来源的一部分,更是一种责任意识的体现。没有个人的参与和投入,医保制度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可持续性。
2.国家其实已经替你出了大头,你只出小头
很多人以为医保是“个人全交”,实则不然。现在的居民医保,是“政府补贴+个人缴费”一起出钱。
就拿2025年来说,一个人一年医保总共要交1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700元,你个人只出400元。也就是说,国家出的钱比你多得多!
你可以这么想:你交400块,国家再给你加700块,一共1100块放进一个“大池子”。这个池子的钱,就是用来给大家报销看病花的钱。你没生病,钱就帮别人用了;你生病了,池子里的钱就来帮你。
其实,这种结构设计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高度负责,同时也强调了个人的责任。如果完全由财政兜底,不仅财政压力巨大,还可能导致“搭便车”心理,削弱公众对医保制度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而通过个人缴费,参保人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自己是医保制度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从而增强对基金安全的维护意识,减少过度医疗、骗保等行为的发生。
第二问:为什么居民医保费用逐年上涨?
近年来,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最初的几十元涨至如今的四百元,部分群众对此表示担忧:“年年涨,以后是不是交不起了?”对此,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
1.医疗成本持续上升是根本动因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学技术进步,医疗服务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根据《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次均住院费用从2018年的6577元,上升至2024年的7408元。药品、耗材、检查项目的价格提升,以及新药新技术的应用(如靶向药、免疫治疗、介入手术等),都推高了整体医疗支出。
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97亿,占总人口的21%以上。老年人群慢性病发病率高、医疗需求大,是医保基金的主要使用群体。据测算,60岁以上人群的医疗费用支出是青壮年的3-5倍。这种“疾病谱”变化使得医保基金面临巨大支付压力。
2.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需要资金支撑
医保缴费上涨,并非单纯“涨价”,而是伴随着待遇水平的显著提升。可以说,每一分增长的保费,都对应着更广的保障范围和更高的报销比例。
首先,住院报销比例持续提高。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稳定在70%左右。以一次花费5万元的住院为例,十年前可能只能报销1.75万元,而现在可报销约3.5万元,个人自付部分大幅减少。
其次,门诊保障不断加强。过去,居民医保主要保住院,门诊费用需自费。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并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纳入专项保障。例如,山东省临沂市全市共89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目录范围,其中门诊慢性病病种54种、门诊特殊病病种17种、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18种,极大减轻了长期服药患者的经济负担。
再次,大病保险全面覆盖。自2012年起,我国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目前,大病保险起付线已统一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报销比例提高至60%,部分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倾斜支付。据统计,大病患者的综合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是制度可持续的保障
医保筹资标准并非随意上调,而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增长、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运行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测算后确定的。国家医保局每年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当年的筹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个人缴费在上涨,但财政补助的增幅更大。以2025年为例,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40元,而个人缴费仅增加20元。这意味着国家对医保的投入力度在持续加大,个人负担相对比例并未显著上升。
如果筹资水平长期低于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基金将面临穿底风险,最终损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因此,适度提高缴费标准,是为了确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是对未来负责的表现。
第三问:参保没得病就是“吃亏”?
“我每年都缴费,但从没报销过一分钱,这不是白花钱吗?”这是许多健康人群最常见的困惑。这种想法本质上是将医保等同于“消费”,而非“保险”。但事实上,医保的价值恰恰体现在“未发生”之时。
1.食人间烟火,岂能无病无灾
人吃五谷杂粮,焉能无病?今天的健康不代表明天的平安。医学研究表明,重大疾病的发生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且与年龄、环境、遗传、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相关。即便是年轻人,也可能突发心梗、脑溢血或遭遇意外伤害。
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往往惊人。以常见的癌症治疗为例,一个疗程的靶向药可能就需要数万元,骨髓移植费用可达百万元。如果没有医保,这些费用将全部由个人承担,足以压垮一个中产家庭。
因此,年年缴费却未报销,并非“吃亏”,而是一种幸运——说明你身体健康,未曾遭遇重大风险。而这正是医保制度最希望看到的结果:通过集体的力量,为少数不幸者提供保障,同时让大多数人安心生活。
2.中断参保将面临“等待期”和“补缴”风险
有些人抱着“等生病再参保”的侥幸心理,认为可以“临时抱佛脚”。然而,这种做法在现实中并不可行。
为待遇享受得公平行以及防止道德风险(即明知要治病才参保),各地普遍设立了待遇等待期制度。例如,湖北省明确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
这意味着,如果你今年断保,明年生病住院,很可能无法及时报销,所有费用需自付。等到病愈后再补缴,也无法追溯报销之前的医疗费用。这种“因小失大”的后果,远比每年几百元的保费沉重得多。
3.从经济账看,个人缴费“稳赚不赔”
我们不妨算一笔账: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合计筹资1100元。这笔钱存入医保基金,用于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报销。
假设你全年未就医,看似“损失”几百元。但换个角度想,你实际上获得了全年最高可达数十万元的医疗保障额度(包括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下面大家不妨来看看这个真实事例:
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李先生,2022年因患“直肠恶性肿瘤”,在医院住院治疗9次,发生医疗总费用324464.34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152264.97元,年度大病保险报销97000.33元,医疗救助支付16128.78元,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89.54%。这么一算下来,32万多的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的支撑和保障下,再加上大病保险,李先生仅支付小几万块钱的医疗费用。可见这几百元的投入,关键时刻能撬动巨大的保障。
4.医保体现“互助共济”的社会价值
医疗保险的本质是“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每个人都在为他人承担风险,同时也被他人所守护。当你健康时,你的缴费帮助了正在化疗的癌症患者、需要透析的尿毒症病人、突发脑梗的老人;当你生病时,无数陌生人的缴费也在默默支撑着你的治疗。
这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参保缴费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它让我们在面对疾病这一人类共同敌人时,不再孤立无援,而是拥有一个强大的后盾。
说到底,城乡居民医保不是国家强加的“任务”,而是一份国家送给我们每个人的“健康礼物”。你每年交的几百块钱,却能换来巨大的安全感和保障。
在此,真心呼吁大家:
按时参保,别等到年底才想起来,错过集中缴费期就麻烦了。
连续参保,不要断缴,避免等待期风险。
积极宣传,告诉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别因为误解而放弃参保。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